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涉及企业的政策措施应当在政府网站和涉企服务综合平台及时公开,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涉企服务综合平台,实行惠企政策兑付全程网上办理。评定类政策的兑付,由有关部门按照政策奖补标准免申请即时支付给企业。申报类政策的兑付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需要第三方评审或者分批兑付的,最长不超过六十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预拨制。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