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发展改革部门和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企业厂区内生产、生活用电分类计价政策的宣传,引导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经企业申请和供电企业核实,企业厂区内符合条件的集体宿舍生活用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