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和对出租房实行统一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符合出租条件的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者通过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等方式,引导村民统一出租农村宅基地上闲置住房,实行统一管理。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接受出租人委托,对出租房开展专业化的安全管理。
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出租房安全管理需要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出租人、承租人购买出租房安全责任等保险。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