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损害担责、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