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