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鼓励环保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促进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