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等活动。本规定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在适宜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合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实现增雨雪、防雹、消减雨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