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并依法办理建设施工许可。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