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统一指挥、分级处置燃气安全事故。

燃气经营者应当配合燃气安全事故调查并给予技术支持。

有关当事人对事故原因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对责任的承担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