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器具管理与燃气使用第三十七条有效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设计和安装智能燃气计量表、安全自闭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支出,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3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