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创新研发,推进生产加工经营规模化和规范化,逐步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档升级。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