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可以依法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食品摊贩可以网络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