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开展养殖、屠宰、加工、疫病防控、生态环保、流通及质量安全等监测预警,实施动态监测数据共享。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