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屠宰、加工和销售第二十七条有效运输畜禽,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采取措施保护畜禽安全,并为运输的畜禽提供必要的空间和饲喂饮水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