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西凉湖保护范围包括西凉湖保护区和控制区。西凉湖保护区是指按照西凉湖保护规划确定的设计洪水位划定的区域(含湖堤、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等),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划定的其他区域;西凉湖控制区根据保护需要划定,原则上不少于保护区外围五百米的范围。具体保护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流域县(市、区)人民政府勘界划定和公布。

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