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四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符合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下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权限,扩大预算编制与调剂自主权、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