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四十二条有效人才评价应当坚持分类评价,建立健全符合不同人才类型和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周期,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