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四十一条有效人才评价应当发挥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专业组织、行业协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健全组织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社会评价等相结合的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