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本地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统筹做好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培养、开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