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