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稳定生鲜乳购销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奶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创新乳品市场调节机制,稳定生鲜乳价格,平抑奶业发展波动,巩固提升奶源供给保障能力。乳制品生产者、生鲜乳收购者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稳定生鲜乳收购与供应。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