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奶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规范化养殖第二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奶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等社会力量为奶畜养殖和基地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奶业科技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