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七条有效增强国家观念,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维护国旗、国歌、国徽尊严。弘扬长征精神、“两路”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