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十条有效遵守下列市场活动文明行为规范:(一)遵循诚信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践行承诺;(二)重视商业信誉,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他人隐私,不滥用他人个人信息;(三)公平竞争、明码标价、真实宣传,不制假售假,不强制交易;(四)其他应当遵守的市场活动文明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