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收集并实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停车场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收费标准、泊位数量和余量等信息,推动公共停车场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地方法规 · 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