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五章 基金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筹集、管理、使用见义勇为基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见义勇为基金专款专用,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捐赠人的监督,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