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奖励和保障。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其在本市的保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