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标准的创新第四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强省战略,培养标准化知识基础扎实、专业水平高、熟悉国际标准化规则的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等开设标准化专业课程和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标准化院所与企业合作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企业标准化工作人才。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