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第四章 标准的创新第三十三条有效鼓励企业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带动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引导、服务、保障企业对自主技术创新研发成果依法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