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条例/第六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单独列明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该项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