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章 人文环境第四十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企业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广泛组织开展具有江海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实施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定期为优秀职工提供免费体检和疗养休养。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