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观音国际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观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限制高度要求纳入该区域的详细规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批观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前,应当按照机场净空审核要求,书面征求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意见。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