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四章 测绘成果与测量标志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自然资源规划、民政、新闻出版、教育、市场监管、国家安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地图及地图产品和地理信息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