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或者经依法批准的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并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