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