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第二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大数据管理机构组织建设和管理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全流程网上执法办案、全过程线上执法监督和全领域跨层级指挥调度。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与政务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信用以及其他业务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共享,实现行政审批、行业监管、行政处罚、信用评价一体联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