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五章 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第五十三条有效滇池流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内从事生产性捕捞。滇池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禁渔区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划定;禁渔期由昆明市滇池管理部门确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国家、省对禁渔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