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第三章 规划与管控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对滇池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滇池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