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