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