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跨领域联合引才,围绕科技项目研发、重点项目建设、平台建设等,引进战略科学家、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