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高艰苦岗位和基层人才保障水平,完善职称评审、人才招录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