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扶持、规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优先购买产品和服务、纳入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扶持残疾人按摩机构、康复托养机构、辅助性就业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行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