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十六条有效公务员主管部门、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相关机构,应当将基本法律知识和相关的业务法律知识列入教学计划,加强考试、考核。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