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第十七条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落实。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保证完成法治教育课时教学任务,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能,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