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新闻出版、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应当开展公益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