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承办单位应当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把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起来,注重调查研究,保证办理质量,实行清单管理,完善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机制。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