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利用自治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立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评估和激励机制,推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