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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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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有效

代表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议期间能够办理完结的,应当在会议期间办理,并复文答复代表。会议期间难以办理完结的,应当在会后及时办理答复。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9日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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