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工会组织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经营权。

工会组织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